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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智慧”巧解水利建管资金之“渴”——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之江苏模式

    
    ●2011年江苏全社会水利投入超过280亿元,其中金融信贷资金达到90亿元,其他社会资金18.5亿元。

   
    ●2011年,全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52.5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0%划拨农田水利资金达12.7亿元。

   
    ●目前,江苏70%左右的县级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利融资平台。

  
    江苏是经济大省,2011年全省GDP超过4.8万亿元,人均GDP突破6万元江苏也是水利大省,水域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重居全国之首,也是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作为全国唯一的水利现代化省级试点地区,江苏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

  跨越式的水利大发展,投入是关键,是基础,也是保障。2011年江苏全社会水利投入超过280亿元,其中金融信贷资金达到90亿元,其他社会资金18.5亿元。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产生共振后,江苏水利在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打开了一片新天地,“江苏智慧”和江苏水利投融资改革探索为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资金难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鲜活样本。

  认识突破 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水利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这意味着抓住了水利,就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脉搏。

  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介绍,江苏水资源禀赋不足,环境容量小,要在全国率先实现水利现代化,不仅要解决好水资源、水污染和水保障等全国共性问题,还要先于考虑怎么突破提前遭遇的制约性问题。

  因此,对水的认识需要不断深化,治水的眼光要更高、更远。水利现代化发展不单单是治水,更是重要的经济、社会活动。江苏不断深化水资源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认识,推进治水理念和治水思路的再创新,把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创新政策体制机制,拓展水利发展空间,提升水利功能效益水平,实现了水利投融资机制的率先改革发展。

  “但是,江苏水利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自身存在诸多问题,对金融机构投入资金是一种制约,这也是江苏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分管水利基本建设和财务审计工作的省水利厅副厅长李亚平如是说。

  政策保障 夯实水利投融资改革的基础

  江苏水利投融资体制的率先改革发展,认识是基础,政策是保障。为了增加水利投入,保证水利现代化发展的资金需求,去年江苏省1号文件根据中央要求,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同治水兴水”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在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关于提取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上,江苏还要求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当年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省政府还出台了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具体办法,把已经到期的防洪保安资金政策延长至2020年,并纳入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和市、县(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切块划入水利建设基金;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土地出让收益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2011年,全省征收水利建设基金52.5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0%划拨农田水利资金达12.7亿元。

  同时,全省各地都加大了其他水利政策资金征收的管理力度,推动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提高,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节约利用和水源工程建设;推动南水北调基金的征收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根据各地财政状况不同,合理统筹财政投入分配比例,着力解决县级配套资金缺口,对于经济薄弱区域,加大配套力度,宿迁等苏北地区的省级资金配套比已达70%~80%

  江苏确定了一系列拓宽水利融资渠道鼓励政策:凡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比例;积极推进经营性水利工程市场融资。目前,江苏70%左右的县级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利融资平台。

  
    创新实践 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发展

  
    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加快水利现代化发展,江苏一直在不断推进。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了水利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7个中央部门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省水利厅还与省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金融支持水利发展的合作协议,共同谋划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该省水利现代化建设。

  江苏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吸引社会资金: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形式投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工程方面的投资上,民营企业享有与集体经济组织同等补助政策。按照多干多补、多筹多补的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兴修农田水利。

  针对一些领域“重建轻管”的现象,江苏要求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工程、水资源的管理,并按照水利工程的性质区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推进改革,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运行体制,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今后一个时期,是江苏新一轮水利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期。江苏水利将继续抢抓机遇,通过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工程体系,在认真总结推广东太湖、滆湖、溱湖、白马湖、大纵湖、赤山湖退渔(退圩)还湖工程、镇江市北部湾滨水区开发、徐州水务一体化建设等的开发实践经验,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一些重点区域水利治理工程与地方经济社会开放规划有机结合,实现水利效益与资源环境效益和经济开发效益的多赢,为全国水利现代化发展走出一条鲜明发展之路。

来源:      时间:2013/7/24 13:57:23